报关备案号是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的特定编号,可用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文件的审批。
一般来说,一份报关单上面只允许填报一个对应的备案号。
备案号的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第一,加工贸易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
加工贸易成品,并且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需要在进口报关单上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而在出口报关单上填报《登记手册》编号。另外,一些少量低价值辅料,可以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也就不需要填报备案号
第二,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需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且编号不得为空;
第三,如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备案号通常来说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需要注意的是,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举个例子:如果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那么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相应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表示来料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