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空货物运输:鲜活易腐货物的收运规则
航空货物运输:鲜活易腐货物的收运规则
鲜活易腐货物的收运除具有必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还应符合有关到达站国家关于此种货物进出口和过境规定。
1) 包装:
(1) 必须有适合此种货物特性的包装。
(2) 凡怕压货物,外包装应坚固抗压;需通风的货物,包装上应有通气孔; 需冷藏冰冻的货物,容器应严密,保证冰水不致流出。
(3) 带土的树种或植物苗等不得用麻袋、草包、草绳包装,应用塑料袋包装, 以免土粒、草屑等杂物堵塞飞机空气调节系统。
(4) 为便于搬运,鲜活易腐货物每件重量以不超过 25 千克为宜。
2) 标签:除识别标签外,货物的外包装上还应拴挂“鲜活易腐”标签和向上标签。
3) 文件:包括货运单和其他文件。
4) 仓储:为减少鲜活易腐货物在仓库存放的时间,托运人或收货人可直接到机场办理交运或提取手续。
5) 运输:
(1) 鲜活易腐货物应优先发运,尽可能利用直达航班。
(2) 收运鲜活易腐品的数量必须取决于机型以及飞机所能提供的调温设备。
(3) 需订妥航班。
(4) 承运前还应查阅 TACT 规则本中第八部分有关承运人对鲜活易腐品的承运规定。
(5) 如果在周末和节假日无法办理清关手续,应尽量安排货物在工作日到达中转站或目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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