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出口货运险介绍
进出口货运险介绍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广泛沿用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有 伦敦协会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一)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 nstitute Cargo Clauses ,简称 ICC ), 覆盖海洋和陆路两种运输方式。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分为 A、B、C 条款,它与国内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切险(All Risks )水渍险
(W. A. )平安险(F. P. A )大致相当。
1. ICC( A) —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该条款采取除外责任列明的方式承保保险标的损失以及费用,主要有以下保险责任范围:
(1) 因一切外来意外的因素所致的损毁或灭失;
(2) 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
(3) 被保险人根据“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应负的责任。
2. ICC( B) —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B):该条款采取列明责任的方式承保,除负责 ICC( A) 条款中第(2)(3)点外,还承保可合理归因于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货物损失:
(1) 火灾或爆炸;
(2) 船舶或驳船的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
(3) 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
(4) 船舶或驳船或运输工具与非水域的外在任何物体之碰撞或触 撞;
(5) 在避难港卸货;
(6) 地震火ft爆发或雷闪;
或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保险货物的损失:
(7) 共同海损的牺牲;
(8) 投弃或波浪卷落;
(9) 海水、湖水或河水之侵入船舶、驳船、封闭式运输工具、货 柜货箱或储货处所;
(10) 任何一件货物于装卸船舶驳船时落海或掉落之整件灭失。
3. ICC( C) —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C): 该条款也采取列明责任的方式承保,除负责 ICC( A) 条款中第(2)(3)点外,还承保可合理归因于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货物损失:
(1) 火灾或爆炸;
(2) 船舶或驳船的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
(3) 陆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
(4) 船舶或驳船或运输工具与除水以外的外在任何物体之碰撞 或触撞;
(5) 在避离港之卸货;
或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保险货物的损失:
(1) 共同海损的牺牲;
(2) 海难抛弃。
除上述三个主险条款外,还有两个附加险种也经常被使用到,即 伦敦协会货物战争险条款、伦敦协会货物罢工险条款,这两个附加险 不能单独承保,只可在承保主险的基础上附加。
1. IWC —伦敦协会货物战争险条款:该险种承保因战争、内战、革命、造反、叛乱或捕获、扣押、扣留、拘禁、羁押以及水雷、鱼雷、炸弹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但陆地战争险除外。
2. ISC -伦敦协会货物罢工险条款:该险种承保因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与工潮、暴动或民变的人员造成的货物的损失。
(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伦敦协会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与国内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基本相同。承保由于载运航机发生意外(例如坠毁、火灾、爆炸、闪 电等)引致的货物损失。航空货物运输险包括航空货物运输险和航空 货物运输一切险
1. 航空运输险责任范围
(1)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碰撞、倾复、 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
(2)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 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 额为限。
2. 航空运输一切险责任范围
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 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 除外责任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是:
(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 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
差所造成的损失;
(4)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 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 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和航空运输货物罢工险条 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