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特点是什么?
支票的特点是什么?
支票是一种特殊的即期汇票,特点如下。
(1) 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而出票人一定是在该银行开立支票账户的客户,开立支票账户是签发支票的前提条件。
(2) 支票的签发必须以事实上存在的资金为基础,如果出现空头支票,即支票金额超过支票账户存款余额,或超过付款行允许的透支额度,则付款行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征收罚金;如果出现反复的、恶意的空头支票现象,出票人不仅要支付罚款,还有可能被撤销支票账户甚至被移交法律机构。
(3) 支票必须是即期支付的,在支票上记载关于远期支付的文句不发生效力。付款行在收到合格支票的提示时,只要出票人账户资金足够,就必须对持票人立即付款。
(4) 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应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若系异地使用,其提示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规定国内支票的提示期限为自出票日起8天,若出票地与付款地处在同一洲的不同国家,则为20天,若为不同洲,则为70天。美国的《票据法》规定为出票日后30天,要使背书人承担责任,应在背书日后7天内提示或转让。如果支票逾期提示,背书人责任则告解除。而对于出票人来讲,如果出票人因为持票人的延期提示未受任何损失,则出票人必须承担责任;如果遭受损失则可以就损失额度解除对支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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