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参与保加利亚农业/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来源:
飞啊网整理
2023-03-28
(4)外资参与当地农业/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根据保加利亚议会2015年2月新修订的《农业用地所有权法》,非欧盟国家企业和个人不得持有保加利亚农地所有权,已持有者必须在2015年10月1日前转让给有资格获得保加利亚农地所有权的法人或个人,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但非欧盟国家企业和个人持有保加利亚上市公司股份的除外。首次违法购地者将被处以每公顷1000列弗(约500欧元)的罚款。若是二次违法,罚款金额将增加两倍。保加利亚议会农业委员会2015年5月投票通过了Rumen Hristov提出的关于推延对无权占有保加利亚农业用地的公司进行强制罚款的期限,强制罚款日期由5月1日推迟到10月1日。相关网址:
https://investbg.government.bg/files/useruploads/files/foreigners_in_the_r epublic_of_bulgaria_act_20140722.pdf
https://www.investbg.government.bg/sectors/index/index/lang/en
暂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