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海关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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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海关法典】德国海关法体系由直接适用的欧盟法律和本国的《海关法》及其配套法规构成。《共同体海关法典》是欧盟海关法领域的基本法,各国法律是对共同体法典的补充和细化。
进入德国关税区的商品处于海关监管之下。除规定特别情况,进口货物均需在某海关部门,或海关部门允许或指定的其他地点报关,需办理海关手续的货物必须申报。
2007年8月31日,欧盟出口监督系统(ECS)第一阶段启动。报关人/出口商可以使用ECS系统在出口地海关部门或者在最终出境地海关部门进行电子申报。出口海关向报关人发送电子确认,该确认代替了SAD3卡,并根据增值税规定确认货物已出口。ECS系统保证行政机关可以有效地执行海关监督,出口商可以更快地办理出口文件,并申请采取出口零税率。ECS系统第二阶段于2009年7月1日开始,欧盟全境统一采取ECS系统电子出口海关申报单,只在紧急情况下允许纸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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