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参与当地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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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啊网整理
2023-03-28
【外资参与当地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德国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和出租,对于外资获得林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没有特殊规定,外国人与德国人享受同等待遇。
德国是一个私有林发达的国家,私有林主近百万。私有林的林权完全归私有林主,在经营合理的前提下经营目标由私有林主提出森林的买卖、林木的采伐、伐后的林产品处理由林主自己决定(只要求按照采伐量小于生长量的原则控制采伐量)。处置林产品的收益也归林主自己,充分体现了林主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德国《联邦森林法》,规定经营人工林的目的是保护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游憩效益的必要增长和持续发展、促进林业的发展以及保持生态平衡。每个联邦州的具体林业政策由各州根据该州情况制定。按照《联邦森林法》规定,国有林、公有林和大面积的私有林都要在森林调查的基础上编制10年一期的森林经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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