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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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德国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德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德国刑法典》和《反腐败法》。
《德国刑法典》是德国反腐败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其第299、300条明文规定商业活动中的索贿和行贿,并且还规定了这两种情况的加重情节。如第299条规定,在商业交易中,商业经营的雇员或受托人为自己或第三人向他人索要利益、让其允诺给予利益或者收受利益,作为回报,在有关商品或商业服务的竞争中,以不法方式使他人获得利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第300条规定:犯第299条之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3个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备下列情节之一的,一般认为是情节特别严重:(1)行为涉及重大利益的;(2)行为人以此为职业或作为继续实施此类犯罪而成立的犯罪集团成员犯此罪的。在301、302条中明文规定了商业贿赂的量刑处罚,刑罚一般是有期徒刑或罚金。有期徒刑最短3个月,最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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