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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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啊网整理
2023-03-28
芬兰习惯将PPP项目称为“全生命周期项目”(Lifecycle Projects)。芬兰以PPP方式开展的项目数量不多,少数几个大项目包括赫尔辛基—拉赫蒂E4高速公路、欧盟TEN-T核心网络高速公路,以及“北欧三角”高速公路, 这些项目都使用了DBFO模式(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目前,已有的PPP项目主要为高速公路和学校项目。
由于芬兰本国能够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司并不多,而且国内资金有限,因此几乎目前所有大型PPP项目都有外资企业参与。外资企业在芬兰参与PPP项目必须具有所有芬兰法律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且遵守芬兰的相关法规。目前,在芬兰参与PPP项目建设的公司主要包括德国约翰莱茵集团(John Laing)和法国资产管理和投资公司Meridiam等。
芬兰政府对PPP模式的认可度不高。芬兰财政部在《2018年芬兰中央政府风险与负债概况》中指出,PPP模式每年占用政府大量的财政支出预算,将束缚中央财政资金数十年,并使得政府在未来启动新项目时变得更加困难。2019—2022财年,涉及PPP项目周期性支出的项目将占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拨款的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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