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环保影响评估法规
来源:
飞啊网整理
2023-03-28
根据芬兰环保法律的规定,下列行业及行为须取得环境许可后方可进行。
【木材加工业】
包括造纸、制浆、纸版、锯木等;锯木年产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胶合板年产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厂房。
【金属工业】
矿石焙炼厂、矿石烧结厂、矿石焦化厂;炼铁或炼钢产生的铁合金; 有色金属生产;年产量200吨以上的涂层厂或蓄电池厂;造船;电路板制造厂、酸洗厂、磷化厂等。
【能源工业】
核电站;发电站、锅炉厂,以及使用化石燃料的设施,例如,年燃料发电量最高为5兆瓦、能量值最少为54兆焦耳。
【化工业】
常见无机化学品的生产;常见有机化学品的生产;石油或天然气制炼厂;染料厂、油漆厂、油墨厂等;乳胶厂、人造纤维厂、橡胶厂、胶水厂等;生产化肥、炸药、农药、化学防腐剂等的工厂;医药原料工厂。
【使用或处理化学品或燃料的仓储业】
液体燃料或化学品储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设施;存储对健康和环境有害化学品的工厂;煤炭仓储。
【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使用的行业及行为】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生产能力超过每小时150公斤或每年200吨的工厂。
【采矿业】
黄金开采;矿石或矿物质浓缩工厂;生产面积超过10公顷的泥炭生产及相关排水工作;坐落于特定位置、每年开工50天以上的压榨厂、沥青拌合厂、石灰粉磨厂等。
【矿物质产品生产】
水泥或石灰生产;固定混凝土配料厂;矿棉厂;玻璃或玻璃纤维制造厂;石棉及石棉产品制造厂;轻质混凝土制造厂;砖瓦或陶瓷制造厂;石膏板或纤维水泥板制造厂。
【皮革或纺织品的生产或处理】
皮革和毛皮商店;非织造布厂;日均处理500公斤以上纺织物的洗衣店或干洗店。
【食品和动物饲料】
屠宰场;肉类加工厂;渔产品处理厂;乳制品厂;糖及甜味剂制造厂; 土豆等根作物加工处理厂、淀粉制造厂;动物脂肪或人造黄油制造厂;年均面粉使用量超过2万吨、生产方便食品或甜食的工厂;蔬菜、水果、浆果等生产设施;软饮料工厂、瓶装厂;酒厂、麦芽厂、酵母厂、酒精厂等; 咖啡或卷烟厂。
【畜禽养殖场或养鱼场】
各类常见家禽家畜养殖场;貂皮等毛皮养殖场;养鱼场或孵化场。
【运输业】
港口或装卸码头;机场;物流用交通工具。
【垃圾及水处理】
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利用地表水对原污水进行处理的工厂。
【其他】
室外射击场;室外工业喷砂;动物园或游乐场;火葬场。
以上行业或行为均须相关部门颁发环境许可后方可进行。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须提供详细信息和充分理由,申请起草人或起草单位须在其申请领域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否则被视为无申请资质。申请表须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许可所需的文件,然后等待发证部门的审核和最终决定。申请许可时,填写表格及其后发放的许可均为芬兰语或瑞典语,英语及其他语言不具备法律效力。
2021年上半年,芬兰环境研究所和东芬兰大学发布政府分析和研究报告,或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纳入《环境保护法》的条例。
暂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