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必要的捷克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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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中资企业在捷克开展投资合作,不仅要努力发展业务创造利润,还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捷克企业社会责任(CSR)概念是在加入欧盟后由捷克劳动与社会事务部从欧盟引入的,其主要涵盖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主要涉及依法经营,按期纳税,与客户、投资者和商业伙伴保持良好关系;遵守职业操守、行业标准和广告道德,提供真实信息;及时支付到期债务;通过增加就业、反对腐败和员工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平等对待、非歧视和同工同酬原则,执行工作和休息时间、假期、工资、职业安全和健康条件、工伤和职业病损害赔偿、雇用残疾人和员工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法律规定,关心员工及其家庭,允许员工参与决策并提供信息反馈和培训机会;积极参加慈善、捐赠和志愿工作等。重视节约能源、水和其他原材料,多使用环保材料和减少生产燃材料消耗等。企业承担必要社会责任,可以增加企业品牌价值,获取竞争优势,改善对外关系,增进企业文化,获得高素质员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获得更多的创新机会等。
企业要关注并妥善解决业务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劳工、安全以及社会治理等问题,避免劳资冲突、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要杜绝商业贿赂,开展公平竞争,同时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回馈当地社会,提升企业形象,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增进与当地政府和民众的关系。企业工作人员要知法守法,不做违反当地法律和社会公德、损害当地社会利益和中资企业形象的事情。
疫情期间,在捷中资企业在做好自身防护、克服经营困难的同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两国抗疫合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捷克中资企业协会积极组织会员企业为国内捐赠医疗物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车集团、四川长虹、河北荣盛、大华、中国电信、浙江华捷等企业纷纷向当地政府和合作伙伴捐赠医疗防疫物资;中信集团、华为公司向捷克当地医院捐赠口罩;东方航空为两国医疗物资运输架起“空中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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