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国驻捷克使(领)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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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1)保护责任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的约束。遇有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国领事服务网。
网址:cs.mfa.gov.cn
(2)报到登记
在进入捷克市场前,中国企业应按照规定征求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经商处的意见;投资注册之后,应及时到经商处报到备案;日常情况下,保持与经商处的业务联系。
使馆经商处积极为中资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可提供驻在国经济和商务信息,帮助其牵线搭桥,并为其开展经贸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3)服从领导
中国企业遇到重大事件及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向公司总部和大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大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联系方式:
地址:Pelléova 18, 160 00 Praha 6 -Bubeneč, Czech Republic
网址:www.fmprc.gov.cn/ce/cecz/chn/
领事部电话:00420 233028898
领事应急电话:420 728939951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经商处联系方式:
电话:00420-233028860/861/871/872/873
传真:00420-233028876
电邮:cz@mofcom.gov.cn
网址:cz.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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