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和中国的双边经贸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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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双边经贸协定】主要包括:
1992年1月30日,经贸部副部长谷永江和立经济部长希缅纳斯在北京 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立陶宛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合作协定》。
1993年11月8日,经贸部副部长谷永江和立外交部长波•季利斯在北京 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立陶宛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 协定》。
1993年11月8日,铁道部长韩杼滨和立交通部长约纳斯•比尔日什基斯 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和立陶宛共和国交通部铁路科技和经 济合作协议》。
1996年6月3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德广和立财政部长阿尔吉曼塔斯•克里日纳乌斯卡斯在维尔纽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立陶宛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2009年10月1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和立陶宛交通和通讯部部 长马修利斯在维尔纽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立陶宛共和国 交通和通讯部关于建立双边磋商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2009年10月19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和立陶宛交通和通讯部部 长马修利斯在维尔纽斯签署《中国、白俄罗斯和立陶宛三国关于连接亚洲 和欧洲的东西交通走廊倡议的联合宣言》。
2013年9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立陶宛银行签署《证券 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5年11月,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立陶宛农业部、立陶宛食品兽医局签署《关于立陶宛输华乳品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以及《关于立陶宛输华活牛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
2016年11月,中国发展改革委与立陶宛交通和通讯部签署《关于开展 港口和临港产业园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17年5月,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立陶宛农业部及国家 食品兽医管理局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立陶 宛共和国农业部及国家食品兽医管理局关于立陶宛输华冷冻牛肉的检验 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2017年6月,中国铁路总公司与立陶宛铁路股份公司签署《中国铁路 总公司与立陶宛铁路股份公司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7年8月,中国农业部和立陶宛农业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部和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2018—2020年农业领域合作行动计划》。
2017年11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与立陶宛交通与通讯部副部长德古提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立陶宛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2018年4月,中国国家邮政局与立陶宛交通与通讯部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与立陶宛共和国交通与通讯部关于加强邮政和快递 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1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关于立陶宛小麦输华植物 检疫要求议定书》。
201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关于立陶宛青贮饲料输华 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201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关于立陶宛输华野生海捕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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