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BOT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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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BOT方式】立陶宛BOT融资建设项目主要由特许经营权法律来规 范。1996年9月10日颁布第一部国家特许经营权法,共5章21条细则。该 法从特许经营活动范围的界定、申请和推出程序、政府和特许经营企业或 者外国投资者的权利义务、涉及的法律、税收、担保等方面做了规定。但 是,该法只从概念和理论上做了规定,没有实施细则。因此,自1996年到2003年,没有任何特许经营融资项目出现。2003年6月24日新特许经营权 法律草案获得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案增加了对私人投资 者的优惠条款,与前一部法律相比,在特许经营的协商、批准和执行上有 更加灵活的管理规定。2003年新法律是欧洲复兴发展银行资助完成的,采 用欧盟相关规定和惯例,在2005年欧盟各国特许经营权法评估中,欧洲复 兴发展银行认为立陶宛新特许经营法“最符合国际惯例”。历史原因使立 陶宛的基础设施大多采用俄罗斯标准,与欧盟其他国家相比,在标准和现 代化程度上存在一定差距。在与欧盟接轨的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需求很大,因此,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核电站、 天然气管线等能源项目较多地采用此种项目融资模式。另外,立陶宛政府希望自由经济区建设也采用类似模式进行。
目前,立陶宛特许经营权法对特许经营年限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立陶宛的外国投资主要来自欧盟、爱尔兰、奥地利、白俄罗斯、保加 利亚、捷克、丹麦等,他们也是在立BOT等融资建设项目的主要外国投资 者。迄今未有中资企业在立陶宛开展BOT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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