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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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罗马尼亚有关反对商业贿赂或官员腐败行为的法律包括《刑法》、2000 年第78号《预防、发现和处罚腐败行为法》、2002年第656号《预防和处罚洗钱法》、1991年第82号《会计注册法》《刑法》第一章“腐败犯罪”第289条关于受贿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
【法律约束对象】主要包括:罗马尼亚政府官员、公民及公司;外籍人员、公司及合伙企业。
【犯罪行为】主要包括:
(1)行贿。直接或间接向官员许诺、提供或给予金钱或不当利益, 其目的在于为了实施某项行为,或不实施某项行为,或拖延实施该官员职责范围内的行为,或实施与该官员职责相反的行为。
(2)受贿。官员直接或间接接受、索要金钱或不当利益,接受或未拒绝金钱或不当利益的允诺,其目的在于为了实施某项行为,或不实施某项行为,或拖延实施该官员职能范围内的行为,或实施与该官员职责相反的行为。
(3)以权谋私。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接受、索取金钱或不当利益、或接受允诺、礼物。该行为人能影响(或承诺能影响)某官员使其在职能范围内进行或不进行某一项行为。
(4)接受不当利益。官员实施某项行为后直接或间接接受金钱或不当利益。
上述犯罪行为仅指单纯的腐败犯罪,2000年第78号法律中还列出了众多其他腐败或与腐败相关的犯罪行为。
【惩处措施】对于触犯《刑法》的腐败犯罪,罗马尼亚法律规定的刑期为普通官员3-10年,负有检查责任官员的最高刑期可达15年。其他惩处 措施还包括:限制受贿官员在行政机构任职或从事与原工作领域相关工作; 没收违法所得;如果不能索回有关财物,罪犯应支付等价货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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