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设立企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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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啊网整理
2023-03-28
设立企业的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SRL)。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分为等额股份,可以现金或实物投资,但不允许完全以实物进行投资。股份不得上市流通买卖,但可在股东之间自由交易。如无特殊规定,在向公司以外第三方转让股份时,须征得四分之三的股东同意。股东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0人。
(2)股份公司(SA)。最低注册资本金为9万列伊。股份为等额股份, 每股面值不得低于0.1列伊。每位股东初始投资不得低于其认缴股本的30%。如为货币出资,其余股本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如为实物出资,则需在2年以内支付。银行及保险公司必须采取股份公司形式。
(3)公司代表处。一般由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母公司在罗马尼亚开展市场推广和调研等活动,不得从事商业性行为。设立代表处应向罗马尼亚经济、能源和营商环境部提出申请。
(4)外国企业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于母公司的法人地位,只能进行母公司授权开展的业务。
(5)联合体。为实现共同商业目标,有关各方可协商成立联合体。联合体不是法律实体,有关账务事宜由联合体中的一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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