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劳动法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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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须在开始工作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签订,内容包括:缔约双方名称、工作地点、工种描述、开始工作日期、合同期限、节假日补贴、合同终止的通知期限、工资、通常每周工作小时数。合同可规定有3个月或更短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终止】无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雇主或雇员须提前至少30 天通知对方,通知合同终止时间。有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期满时合同终止。试用期的终止:就业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期间通知期为提前5天。合同的立即终止:有合法理由任何时间可立即终止合同,否则法庭可要求雇主支付不超过1年工资的罚金。相互协议:只要双方同意, 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报酬】2020年阿尔巴尼亚公共部门平均月薪64330列克(约593 美元),私人部门平均月薪48620列克(448美元)。2020年全国范围最低工资标准为2.6万列克 。
【社会保险金】社保金为工资总额的27.9%,其中雇主负担16.7%,雇员负担11.2%。社保金中包括0.3%的疾病保险、1.4%生育保险、21.6%退休养老保险、0.3%意外和职业病保险、0.9%失业保险和3.4%的健康保险。
【工作时间】阿尔巴尼亚法律规定,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18岁以下的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0 小时。法定节假日遇周末顺延到下星期一。雇员的法定带薪休假每年不少于28天。正式职工每天超过8小时(临时职工超过每天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为加班,正式职工每周可加班10小时,即每周工作上限不超过50小时, 19:00时至次日06:00时的正常工作须另付正常工资的20-50%的奖金。加 班工资计算方法:另付正常工资的25%,周末或法定假日工作的奖金不低于小时工资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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