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购】根据《证券交易法》,如果一个购买者获得在奥斯陆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股份或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或总股权的1/20、1/10、1/5、1/3、1/2、2/3或9/10时,购买者需要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同样,如果一个购买者拥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股权减少上述比例,也应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法》还规定了强制收购制度,如果购买者获得一个在奥斯陆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挪威公司代表1/3以上投票权的股份,购买者须向其他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票的要约,该要约需经证券交易所审批。股票交易必须在挪威国家证券登记中心(Norwegian 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或其他挪威登记机构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