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白天工作和晚上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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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日间工作与晚间工作】
6:00至20:00的工作时间被视为日间工作,20:00至23:00为晚间工作。日间和晚间工作无需获得许可。但是,只有在与雇员代表商量后(若无雇员代表,则与相关雇员商量后)方可开展晚间工作。本规则允许在无需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采用两班工作制。雇员的工作时间(包括休息和加班时间)不得超过连续的14小时。
在下列情况下,雇员无权享受带薪休假补偿:(1)若平均换班时间
(包括休息时间)不超过7小时,或者(2)晚间工作者每周只需上4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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