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和中国的双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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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双边协定】中塞两国在经济合作、投资保护、交通运输、税收征管、司法协助及科技创新等领域签署有多项协定。中塞经济联委会是两国间经济领域的高层次政府间对话机制,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7次联委会会议,有力地推动中塞经贸合作步入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新阶段。
1973年9月,中塞两国政府签订《贸易和支付协定》,开始记账贸易。
1981年2月签订以现汇贸易为主要内容的《贸易协定》,在2004年塞浦路斯加入欧盟后应塞方要求终止。迄今,中塞两国已签署了《海运协定》(1990年8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990年10月)、《投资保护协定》(2001年1月)、《经济合作协定》(2006年8月)、《科技创新合作协定》(2015年9月)、《立法机构合作备忘录》(2018年10月)、《塞浦路斯乳制品输华议定书》(2018年11月)和《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2019年4月)。
中塞经济联委会是中塞两国政府间经贸磋商机制,自1987年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迄今已经举办7次会议。2018年10月,首届中塞科技创新合作联委会在北京举行,双方签署《中塞科技创新合作联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塞浦路斯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简称“进博会”),展示的红酒、鱼尾菊酒、乳制品、果汁等受到市场欢迎。2021年,塞浦路斯首次参与进博会国家展,通过设立线上国家馆,宣介国家形象,进一步提升中国民众对塞认知。
作为欧盟成员国,塞浦路斯与中国同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成员。在首批获得互认的欧盟100个地理标志中,塞浦路斯的鱼尾菊酒和乌佐茴香酒名列其中。
中国尚未与塞浦路斯直接签署货币互换协议。201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3年期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2016年9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同意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延展3年至2019年10月8日,互换规模仍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2019年10月,中欧双方再次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保持不变,协议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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