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外国劳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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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外国劳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外国劳务人员往返交通费由雇主负担,外国劳务人员享受与当地工人相同的报酬和待遇。在雇佣开始后1个月内,雇主必须书面通知雇员有关情况,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等级、工作内容、雇佣期、带薪休假、工薪发放、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
(2)雇员工资必须以欧元为法定货币,每周或每月可直接支付,也可以拨付至雇员银行账户。如果雇主为雇员提供食宿,可从雇员工资中分别扣除10%和15%,雇主不能从外国劳务人员工资中支付中介费。
(3)雇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每周连续休息时间不能低于24小时,每天工作超过6小时要有15分钟的间休时间,每年享受4个星期的带薪休假。周平均工作时间每4个月计算一次,含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日加班按1.5倍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按2倍支付加班工资。
(4)雇主或雇员出于各种原因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一段时间(一般为4至5周)向当事人提出,此时间由雇佣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雇主应依法为雇员缴纳社保。2019年1月1日起,以雇员基本工资计算的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再次上调,雇主缴纳额与雇员工资的比例上调到21.85%。
(6)外国劳务人员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收入在1.95万欧元以下的所得税率为0,超过此限额的按比例纳税。
(7)外国劳务人员未经塞浦路斯劳动局许可,不能更换雇主、工作地点和工种。为雇主工作1年后,雇员有权在同一行业更换雇主,但新雇主必须有雇用外国劳务人员许可。
(8)外国劳务人员不许在罢工期间工作或代替罢工工人工作。
(9)外国劳务人员可自愿加入行会和工会组织,但需要交纳工资额1%的会费。
(10)裁员时会首先考虑外国劳务人员。
塞浦路斯劳务市场较小,与欧盟国家和菲律宾、斯里兰卡等国相比,在塞浦路斯的中国劳务人员所占比例较低。由于塞浦路斯青年失业率较高,政府在外来务工政策上转向保守,对于劳动许可及工作签证的发放趋于严格。若发生劳动纠纷和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可向塞浦路斯劳动关系局咨询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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