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法》(Aliens Act)规定了外国人入境和居留事项。雇用外国人必须遵守《外国人法》中关于雇佣和工作的条款、工作许可规定、注册和注销法规等一系列斯洛文尼亚法律法规。斯洛文尼亚就业服务局(The Employment Service of Slovenia)被授权发放工作许可,内政部负责发放居留许可。
欧洲经济区(EEA,包括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 和瑞士公民在斯洛文尼亚工作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但需要在就业服务局登记备案。来自这些国家的公民与斯洛文尼亚公民在就业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雇主必须在雇佣关系生效10日前,在注册处填写TUJ-5表格。欧盟公民在斯洛文尼亚工作不需要居留许可,但必须在相关部门登记。
非以上国家的公民在斯洛文尼亚就业需要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 通常工作许可申请由雇主负责。只有获得工作许可后,外国人才可能获得暂时居留许可。如果申请人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