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股份公司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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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股份公司管理模式】自2006年,所有股份公司可以选择单层管理模式(董事会负责管理和监察),也可以选择双层管理模式(管理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负责管理和监督)。
双层模式的管理董事会(management board)有一名或多名董事组成,负责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监事会任命管理董事会的人员。一人不可兼任管理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两职。管理董事会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代理。单层管理模式下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任命,对董事会成员国籍没有限制。常务董事被授权代表公司,管理日常业务。
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特别的法律条款限制。董事会必须从成员中指定至少一名常务董事。董事会主席不能被任命为常务董事。常务董事人数不能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一半。以上提及的职务任期为6年,可以连任。
双层模式的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业务,检查账务情况等。股东大会每6年选举一次,可以连任。监事会成员国籍不受限制。监事会成员不可兼任管理董事会工作。一人不可同时在3个以上监事会工作。监事会有权要求管理董事会同意某项具体的商业活动,可以把代表公司的权利仅分配给管理董事会。
股东大会(shareholders’meeting)负责决定最重大的事项,如利润分配,任命监事会成员和董事会成员,实施增加或减少资本的措施,修改章程,终止公司,改变法人等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重大事项。公司管理董事会、监事会或至少达到投票权资本(voting capital)5%的股东均有资格召集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根据普通多数原则做出决定,除非法律规定的某些事项,如改变法人、改变资本、解散等,需要达到75%多数同意。
股份公司可以因为以下原因解散:
(1)章程规定的公司存续期到期;
(2)75%多数投票决定公司解散;
(3)管理董事会超过12个月没有经营管理;
(4)法庭注册无效;
(5)破产;
(6)资本少于法定要求的数目;
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转为另外一种公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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