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公共采购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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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种类】公共采购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1)公共供给和服务(public supply and service)领域价值2-4万欧元,以及公共建设工程(public works)领域价值4-8万欧元的采购,相关部门必须使用小金额采购流程。
(2)公共供给和服务领域价值4-12.5万欧元,以及公共建设工程领域价值8-27.4万欧元的采购,必须采用招标流程。
(3)公共供给和服务领域价值12.5万欧元以上,以及公共建设工程领域价值27.4万欧元以上的采购采用以下不同的流程:
——通常,公共采购向社会公开,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由于法律并未说明谈判采购的程序性规定,因此招标方在程序上有更大自由。有时公共采购选择谈判方式进行,在谈判采购上仍须贯彻经济和公平原则。
——少部分情况下,招标方采取两个阶段的限制性招标。第一阶段, 招标方调查各竞标人资格;第二阶段,进行商业招标。
近年来,使用不公开的谈判采购方式增速较快,在以下条件下,可以采用不公开方式:公开招标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但谈判采购与公开竞标的条件和资质不得相差太大;出于技术或艺术原因,只有特定的企业或自然人有能力完成项目;由于无法预料的缘由,公开招标方式已不可能,且该缘由不是招标方造成的;采购金额较小,达不到欧盟公报的要求;由于时间因素,公开方式无法及时完成项目;严格用于科研、测试和开发的特殊物品的采购;采用谈判方式,招标方可以以特别优惠的条件购买到某类采购物品。
对一些复杂的承包合同,《公共采购法》规定了竞争性对话机制和三种招标方式,分别为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s)、电子拍卖
(electronic auction)和动态购买系统(dynamic purchas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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