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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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增值税】
在商业活动过程中,商品和服务的供应,以及商品和服务的自供应, 都要收取增值税。增值税注册人要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支付增值税。增值税注册人是从事商业活动并注册为纳税人的个人。强制注册的最低标准是4万欧元。在购买货物的情况下,有限责任纳税人的最低标准为1万欧元, 而购买服务则没有最低标准。
一般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率为20%;图书、演出票、旅店服务、部分药品和医疗用品、殡葬用品和服务,以及危险垃圾处理的增值税税率为9%;
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
临时进口货物不征收进口增值税,但这些货物须在加工后按期从爱沙尼亚出口。
增值税按月缴纳,纳税时间为税款所属期次月的20日之前。
多交纳的增值税可以在增值税返还日到期前30天内退回。从事经营活动,而且有纳税来源的个人或合法实体,年营业额少于2.5万欧元的纳税人可免予办理注册增值税缴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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