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空运动态 > 关于锂电池运输,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日常生活中,几乎处处可见锂电池的身影,如我们使用的手机电源、电动车电源、充电宝等等都含有锂电池。
锂电池作为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大致可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内含金属态的锂通常是不可充电的,而锂离子电池不含有金属态的锂,是可以二次充电的。
# 锂电池
在海洋运输中,锂电池有很大的潜在运输危险性,所造成的火灾事故通常有“浓烟滚滚、发生迅速、阴阳极同体易燃和易复燃”的特性,相比其他货物发生时间更短、更难完全扑灭,会造成极大的人身财产损害。如去年1月份一艘中远海运国际贸易集装箱船舶发生了装运锂电池货舱着火事件,受影响集装箱达131个,被卸载的集装箱还需要检验后重新装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根据IMDG CODE要求,锂电池组均须酌情划为UN 3090、UN 3091、UN 3480或UN 3481四类。
联合国编号 |
正确运输中文名称 |
类别特殊规定 |
限量 |
可免除量 |
类别 |
UN 3090 |
锂金属电池组(包含锂合金电池组) |
188,230, 310,376, 377,384, 387 |
0 |
E0 |
9 |
UN 3091 |
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组(包含锂合金电池组) |
188,230, 310,360,376,377,384,387 |
0 |
E0 |
9 |
UN 3480 |
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 |
188,230, 310,348, 376,377,384,387 |
0 |
E0 |
9 |
UN 3481 |
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 |
188,230, 310,348, 360,376,377,384, 387 |
0 |
E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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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8版IMDG CODE修订中在2.9.2.2 第9类物质和物品的细分中新增了UN3536:装在货物运输组件中的锂电池。(仅设计用于向货物运输单元外部提供动力)
而UN3171正确运输中文名称为:电池驱动的车辆或电池驱动的设备,其中388特殊规定中给出了各类车辆和设备的运用范围和示例解释。
联合国编号 |
正确运输中文名称 |
类别特殊规定 |
适用范围 |
类别 |
UN 3171 |
电池驱动的车辆或电池驱动的设备 |
388、961、962、971 |
该条目仅适用于由湿电池组、钠电池组、锂金属电池组和锂离子电池组驱动的车辆和在安装电池运输情况下的由湿电池组或钠电池组驱动的设备 |
9 |
注意:
锂电池组需要符合7部分要求才能按照上述四种分类条目运输:符合UN38.3各项试验要求;装有安全排气装置;装有防外部短路有效装置;并联电池(系列)装有防反向电流装置;有高质量管理方案保证;不设计为外部充电的锂电池组的特殊要求;制造商和经销商提供实验简介。
对于一些电动汽车、剪草机、轮椅和其他机动助力装置进行申报时请仔细查看是否包含锂电池一同运输,若符合UN3171所包含的设备和车辆范围要求,则需要按照UN3171进行申报。对于其他涉锂电池货物运输时,也需要仔细分析锂电池组的中英文定义、放置和运输方式,将货物“对号入座”哦。
根据IMDG CODE要求,锂电池组的四类货物均含有188特殊规定,若满足此条款,则交付运输的电池和电池组便不适用本规则的其他规定了。
188特殊规定:
交付运输的电池和电池组如满足下列条件不适用本规则的其他规定:
1 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超过1g,对于锂离子电池,瓦特-小时比率不超过20 Wh;
2 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锂含量总和不超过2g,对于锂离子电池组,瓦特-小时比率不超过100 Wh;适用本规定的锂离子电池须在容器外标明其瓦特-小时比率。2009年1月1日前生产的除外;
Δ3 每个电池或电池组的类型满足2.9.4.1,2.9.4.5,2.9.4.6(如适用)和2.9.4.7的规定;
4 除装在设备中外,电池和电池组须装在完全将其封闭的内包装内。电池或电池组须有防止发生短路的保护措施。这包括防止在同一包装内与可能导致短路的导电材料接触。内包装须装在符合第4.1.1.1、4.1.1.2和4.1.1.5规定的坚实的外包装内;
Δ5 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和电池组须加以保护以避免损坏和短路,该设备须配备有效的防止意外激活的装管。此要求不适用于特意在运输过程中工作且不会产生有危险的热释放的装置(无线电设频识别发射器(RFID))、手表、感应器等)。如果电池组安装于设备内,该设备需被包装在坚实的外包装内,该外包装由具有足够强度的材料制造并且设计与其容量和拟定用途相适应,除非含有这些电池的设备能够提供等效的保护。当包件被置于集合包件中,锂电池标记须清陈可见或者在集合包件外部张贴,且集合包件须标记“OVERPACK”字样。
“OVERPACK”字体的高度须至少为12mm.
6 每个包件须按照5.2.1.10中插图所示标有合适的锂电池标记:
Δ注1:37-14版《IMDG规则》特殊规定188中有关标记的规定可以继续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
Δ注2:装有符合ICAO(危险货物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1B部分包装导则965或者968中第11章第4部分规定的锂电池组的包件,注明5.2.1.10(锂电池组标记)和5.2.22.2中Model No.9A标志,可视为满足本特殊规定的要求。
此要求不适用于:
.1 包件内仅含有安装在设备中的纽扣离子电池组(包括电路板):和
.2 当托运货物中含有不超过两个包件,且每一包件内含有装在设备中的不超过四个电池或两个电池组。
7 除被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组外,每个包件须能够承受任方向1.2m的跌落试验面内装的电池或电池组不发生损坏,不发生内容物移动造成的地池与电池(电池组与电池组)相互接触及内容物泄漏:和
8 除被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组外,包件毛至不得超过30kg。本特殊现定中的“设备”是指锂电池或者锂电池组为其运行提供电为的设备。
本规则上述及其它处所使用的“锂含量”系指锂金属电池或锂合金电油中阳级中锂的质量。
对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采用单独的条目列出,是为了方使此类电池特定运输模式的运输和能够适用不同应急反应行动。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8.3.2.3节第III部分定义的单一离子电池被认定为“电池”,须按照本特殊规定“电池”的要求运输。
注意:若根据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或相关证明显示,电池和电池组满足188条款中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要求、类型、包装、防护装置、标记要求、包件测试、包件重量的相关要求,则交付运输的电池和电池组便不适用本规则的其他规定了。
小提醒:
大家日常生活中所见的锂电池是电化学体系中含有锂(包括金属锂、锂合金和锂离子、锂聚合物)的电池,且单块锂电池的电压、电池容量较小,因此常常将单块锂电池进行串并联处理,以满足多样的需求,出现了呈现方式为方形、圆柱形等形式各异的锂电池组。
船载危险货物的正确申报是保障相关作业人员、船舶、港口安全运营,防止船舶所载危险货物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一环。运输含锂电池(组)类货物,一定要根据MSDS的要求,将属于危险货物类别的货物进行危货申报哦!